近日,卫健委公布的《“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中提出在“十四五”时期,要切实发挥标准的引领、规范、支撑、保障、联通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而卫健委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的第一项,即包括“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标准体系”。
文件虽未公开“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标准体系”的具体内容,但根据卫健委以往的政策文件,我们可以了解个大概。 2018年11月,卫健委等10个国家部委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在试点地区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1.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 2.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3.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4.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此后连续4年,卫健委等10部委均印发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工作任务》。 整理后发现在近四年颁布的重点工作任务中,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均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搭建基础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即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在村(社区)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 2.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高等院校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中小学校100%建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 3.完善员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单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测评等心理健康服务。 4. 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 由此可知,在十四五期间卫健委“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标准体系”大概率也将聚焦于以下四个领域: 村(社区)基层;教育系统;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医院系统。 而卫健委在近期公开的人大提案答复文件中提到正组织专家对《心理治疗规范》进行修订。 意味着中国心理咨询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可能在上面四个领域尤其是医院系统最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