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卫健委频频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有关心理健康的提案进行了回复,回复的内容涉及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社区居民心理辅导、降低抑郁症发生率、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多方面的内容。
那么,卫健委都对哪些提案进行了回复?回复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关于加快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对《关于加快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卫健委共分三点对提案内容进行回复:
1.关于加强基层心理服务队伍建设
卫健委提出,第一要出台社会心理服务相关政策,如近年来所颁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试点方案》等。
在文件要求下,全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已达到100%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2%,基本建成覆盖各区各级的心理服务网络。
目前,我国共在街道(乡镇)和社区设置了6.4万个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在城乡社区和相关事业单位等开发设置了44万个社会工作岗位。
2.关于促进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发展
卫健委强调,要通过系统性的强化培训,提升试点地区基层人员心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并透露出:为指导试点地区做好培训工作,卫健委已经组织专家拍摄培训方案对应内容的视频,将于近期组织试点地区开展培训工作。
其次是要指导各地探索发展社会心理服务专业人才队伍,让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适合当地的人才队伍建设方式,如上海采用的公益创投标的形式,北京的购买社工岗位服务等方式。
再者,就是要多措并举提升中西部地区服务能力,包括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西部省份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协调东部省份专家开展帮扶工作,以及对西部基层人员开展视频培训。
3.关于探索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人员教育模式
关于人员教育,目前有三个重点模式:学历教育,在职人员专业培训和相关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督导。
目前,我国中、高职心理服务相关专业布点已达200余个,有80余所高职院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科,300余所高校设立了社会工作本科,150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每年培养3万余名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
民政部也将进一步指导把心理学和精神健康相关知识纳入社会工作专业必修课程,在全国授牌建立37个国家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关于深化推广嘉兴试点经验加快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议》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对《关于深化推广嘉兴试点经验加快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议》的回复。
回复中提到:
要加强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包括要求各试点地区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投入经费支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如2021年中央财政便安排补助资金7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等工作。
要加大心理服务产业的支持力度,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等行业组织要发挥作用,加强心理健康学术交流、培训、科学研究等工作。
探索将心理治疗等纳入医保,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省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目前,部分地区(如广东)已将心理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加强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教,包括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和公益健康宣教,发挥网络平台优势扩大宣传覆盖面。
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包括要求各地各校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健全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
《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社区治理优化的建议》
1月20日,卫健委回复《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社区治理优化的建议》提案时,也提到:强化疫情期间社区居民心理辅导。
包括编制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将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健康服务技术指南,指导社区加强心理疏导。
同时,编写抗疫心理健康科普书籍、海报、动漫视频等,指导各地开设热线电话和网络心理咨询。
《关于关注百姓心理健康、降低抑郁症发生率的建议》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对《关于关注百姓心理健康、降低抑郁症发生率的建议》的回复。
回复中提到几个比较重要的措施:
一是大力开展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包括印发《探索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鼓励试点地区各类体检中心在体检项目中纳入情绪状态评估,以及将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测评纳入新生入学体检项目,对航空公司、公交公司等重点行业人员开展心理测评。
二是推进重点人群服务:其中首先提到的,便是对儿童青少年的的服务,除学校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设外,要逐步建立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
三是发展心理健康行业,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包括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加强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优化精神卫生领域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课程建设等措施。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精神科医生数量已超过5万名,精神卫生服务能力较往年已得到较大提升。
《关于加强精神卫生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对《关于加强精神卫生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回复中对学校、监管场所、居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心理健康服务都作出要求。
重点包括:
(1)各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
(2)在公安监管场所、监狱等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
(3)以新闻、微电影、网络媒体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教;
(4)明确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等需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或以购买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除此之外,回复中还提到要推动现代精神医学研究,推动措施包括:
1.强化政策保障,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及研究机构针对精神分裂症等重点疾病,以及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常见、多发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基础和临床应用性研究。
2.安排财政经费,支持各地围绕心理健康关键问题开展基础研究,积极推进精神心理疾病防控科技攻关。
《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的回复。
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卫健委做出了四个关键的回应:
一是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将心理健康教育列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按照中小学不同发育阶段特点,开展专业教育;
二是加强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及时吸收儿童青少年研究、心理科学等最新研究成果,开展培训帮助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高能力和水平,增加各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内容。
三是加强医疗机构儿童心理/精神科的建设,要求6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30%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面向基层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康复等服务。
四是将家长心理健康培训纳入家长学校中,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协助当地学校做好家长培训教育工作,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掌握一定心理疏导知识。
《关于完善我国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提案》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对《关于完善我国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提案》的回复。
对如何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协作机制,提出:
1.健全心理援助及心理危机干预相关政策,包括出台《精神卫生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政策;
2.加强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建设,包括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等,建成覆盖基层的心理干预服务网络;
3.探索多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党委政府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
对于如何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卫健委提出:
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
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
以及,建立源头预防机制和推进全国心理援助热线建设。
除此之外,卫健委在答复中,同样提到了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对大众进行心理知识的科普宣传。
《关于加强重视心理疾病干预预防的提案》
1月24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对《关于加强重视心理疾病干预预防的提案》的回复。
在本次回复中,国家卫健委再一次提到了要加大科普宣教、加强重点人群(尤其是青少年儿童和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并且提到要在各定期体检内容中增加心理健康检查项目,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可以看到,在8个文件中,加强科普宣传,提高民众心理健康意识,对重点人员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及专业人才培养和建设完善的心理服务体系,一直被反复提及。
而在后续的工作计划中,卫健委也提到要进一步提高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工作的针对性,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并且要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提升精神疾病防治等服务能力。
这些回复文件,针对的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提案,可见国民心理健康已经引起广泛的关注,被许多政协委员视为国家建设的重点。
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与政协委员会到今天,已经过去相当长时间,可见卫健委其实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深思熟虑,同时也是综合考虑了我国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后,才给出了这一系列的回答。
其中一个关键现状,就是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地区的建设完成。
早在去年11月,央视新闻便报道:
全国50多个试点地区基本已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覆盖我国所有省份的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工作正式收官,下一步将把试点经验向其他城市推广,在全国普遍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在答复文件的后续工作计划中,卫健委也提到了要总结试点地区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预防干预经验,并向其他地区推广。
结合文件内容,可以看得出来,试点地区建设完成后,建设一个全国性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已经是国家加强国民心理健康工作的重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