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精神,及时发现因疫情、洪涝等灾难对中小学生造成的心理危机,及早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多角度提升识别干预能力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将其摆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指导各校结合实际“一校一案”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发生极端事件。各校要成立学校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工作预案,关注重要节点、重点对象,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及预警工作。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或依托相关专业机构,牵头负责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运用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及早实施精准干预,推动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开展心理测评必须要遵守职业伦理规范,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它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
3.强化日常预警防控。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建立由校长、主管德育工作的领导、专兼职心理教师、班主任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学生心理问题评估小组,对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评估。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要定期进行心理支持与辅导,定期跟踪关注,避免因压力无法缓解而产生心理危机。注重帮助学习遭遇困难、学业表现不佳,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明显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鼓励朋辈帮扶、专兼职心理教师给予纾解。
二、发挥合力,多渠道塑造积极心理品质
1.强化家校合作。各校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教育工作当中的重要作用,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增进家校之间的交流互动。建议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在家长学校课堂中将青少年发展心理学知识列为必修内容,防止因家庭问题或教育方式不当造成孩子心理问题。组织教师定期开展家访,关注学生的成长环境,向家长传播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方法,让家长掌握应对孩子心理行为问题的正确方法。要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校要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继续将心理健康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确保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中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4课时,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进一步加强心理辅导室的建设,对确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成长中的问题。
3.推广其他途径和方法。鼓励各地要建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创造条件开通或依托权威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咨询邮箱等,做好常态化心理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区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共同体,建立联席工作机制,构建校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盟,加强片区校际合作创新、互援联动。各中小学校可设立心理信箱,及时帮助学生消解心理问题。学校可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寄宿制学校设立寝室心理委员,专兼职心理教师要加强对心理委员定期培训,使他们能够在平时学习和生活中关注到同学的异常行为,并及时反馈。建立完善的转介机制,对已经发现患有严重心理问题、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要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各地要注重医教结合,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协作机制,争取专业力量为所在区域提供医疗帮助。
三、强化责任,多方位打造专业支撑力量
1.落实场地和经费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配备专门场地及软硬件设备,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建立健全心理辅导室。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各类资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经费,确定生均标准,足额按时拨付,并视情建立增长机制。各校要迅速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培训、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设等,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危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全面提高中小学心理危机事件防范水平和处置能力。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专家、教研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教研工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提供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县级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注重专业能力提升,中小学要在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对新入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覆盖培训。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评价和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标准,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学校的重要内容,纳入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情况作为挂牌责任督学督导的重要内容,进行经常性督导,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落地见效。
2021年9月9日
附: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pdf